物业管理;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;城市园林绿化;家庭服务(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;建筑物清洁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经济贸易咨询;打字、复印;出租办公用房(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)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